關于開展“紫氣東來·幸福啟航”希望工程助學活動的通知
各學院:
根據《“紫氣東來·幸福啟航”希望工程助學金實施方案》相關要求,現對我校正式學籍的家庭貧困且品學兼優的全日制本科生範圍内開展“紫氣東來·幸福啟航”希望工程助學評選活動。具體要求如下:
一、資助标準:一等助學金5000元/人,二等助學金4000元/人,三等助學金3000元/人;共計47.5萬元。
二、資助名額
2024年春季紫氣東來助學金分配名額 |
學院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合計 |
傅山學院 |
1 |
1 |
2 |
4 |
第一臨床學院 |
7 |
11 |
10 |
28 |
第二臨床學院 |
6 |
11 |
10 |
27 |
第三臨床學院 |
6 |
10 |
9 |
25 |
第四臨床學院 |
0 |
1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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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 |
4 |
11 |
護理學院 |
5 |
8 |
7 |
20 |
健康服務與管理學院 |
1 |
2 |
3 |
6 |
合計 |
29 |
48 |
46 |
123 |
三、資助條件:
1、基本資助條件:
(1)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大學生行為準則,無違法違紀行為;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遵守社會公德;積極向上,誠實守信,勤儉節約,樂于助人,勇于奉獻;
(3)家庭經濟困難,不能或不足以支付全部或部分學費及生活費;
(4)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五年制二、三、四年級,四年制二、三年級);
(5)當年未曾獲得其他公益組織資助過的學生。
2、優先資助的條件:
在符合以上條件基礎上,
(1)曾受希望工程資助過的學生優先;曾在山西青基會援建的希望小學就讀過的學生優先;
(2)孤殘學生、烈士子女、軍屬子女、單親(父母一方已故或離異非監護人一方不承擔撫養費,且未重組家庭的)、家庭成員長期患重病、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等特殊情況的學生優先;
(3)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學生優先;
(4)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優先;
(5)榮獲國家級、省級賽事活動并取得名次者優先;在國家級、省級核心刊物發表文章者優先;
(6)積極參加國家級、省級志願服務活動者優先;
(7)榮獲省、校優秀黨員、團員、團幹部優先;
(8)在校級學生組織擔任主要職務者優先。
3、評定等級條件:
在符合以上基礎上,
一等助學金:理想信念堅定,學習成績突出,具有高度的奉獻精神,學習成績排名與綜合測評成績排名均位于班級前20%,學習期間必修成績均達到70分(含)以上,且無任何挂科現象;
二等助學金:理想信念堅定,學習刻苦,勤于鑽研,熱心服務青年,學習成績排名與綜合測評成績排名均位于班級前30%,學習期間必修成績均達到70分(含)以上,且無任何挂科現象;
三等助學金:理想信念堅定,學習态度端正,勤奮刻苦,學習成績排名與綜合測評成績排名均位于班級前40%,學習期間必修成績均達到70分(含)以上,且無任何挂科現象;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資助:
(1)經審查,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2)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者;
(3)因學業成績不合格而留級或跟班試讀者;
(4)因違法、違規、違紀受處分和留級或跟班試讀者;
(5)借讀生或具有該校學籍而在外校借讀或因任何原因休學者;
(6)經調查,将所得助學金用于揮霍、不良浪費者;
(7)其它原因有必要終止的。
發生以上情況将取消受助資格,如助學金已發放的将令其退還山西青基會。
四、受助生産生的程序
1、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自願向學校申請,并填寫《“紫氣東來·幸福啟航”希望工程助學活動申請表》(見附件1)和學生本人書面申請,同時提交身份證複印件、學生證複印件、成績單、銀行卡複印件(正反面)、建檔立卡證明(扶貧手冊、貧困戶登記卡等證明材料複印件或照片)等其他個人申報材料。
2、各學院進行初步審核,遴選出本院拟資助的學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模闆見附件2),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3、公示無異議後,學院将填寫好的一式三份個人申報材料和《“紫氣東來·幸福啟航”希望工程助學活動受助學生名單公示》(附件2)《“紫氣東來·幸福啟航”希望工程助學活動彙總表》(附件3)《學生銀行卡信息表》(附件4)、《學生信息導入模闆》(附件6)紙質版和電子版等相關材料上報學生處。
4、學生處負責審核,并将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在學校網站公示,公示期不低于5天。
5、學校将公示無異議學生所填寫的《申請表》簽署意見後,附其他個人申報材料及《“紫氣東來·幸福啟航”希望工程助學活動受助學生名單公示》、《“紫氣東來·幸福啟航”希望工程助學活動彙總表》、《學生銀行卡信息表》、《學生信息導入模闆》一并上報山西青基會。
6、山西青基會和山西昆煙公司對上報的申請人進行最終審核。
7、審批結果由山西青基會通知學校。
五、助學金發放
山西青基會将在資助項目完成審核後,以直通車方式集中劃撥助學金。學生收到助學金後,各學院組織受助學生填寫《“紫氣東來·幸福啟航”希望工程助學金領取簽名冊》(附件5)後上報山西青基會。
六、上報材料要求
所有個人材料(包括附件1)按序分成三份打包,附件2、3、4同時提供電子版和紙質版,附件6提供電子版,于3月28日之前以學院為單位統一上報學生處217室。電話:3179967。
附件
1、《“紫氣東來·幸福啟航”希望工程助學活動申請表》
2、《“紫氣東來·幸福啟航”希望工程助學活動受助學生名單公示》
3、《“紫氣東來·幸福啟航”希望工程助學活動彙總表》
4、《學生銀行卡信息表》
5、《學生信息導入模闆》
學生處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