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各相關部門:
為充分調動廣大學生刻苦學習、奮發向上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學生綜合素質,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營造優良學風。根據《山西中醫學院學生素質評價體系》等有關文件規定,現将2015~2016學年學生綜合測評工作和評選先進集體和個人的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準備階段(9月13日~9月18日):班内成立綜合測評小組,學習《學生綜合測評條例》。
自評階段(9月19日~9月25日):各班級内部初評、反饋初評結果。
總評階段(9月29日~10月10日):思想政治成績、能力成績、智體成績納入測評成績,各班評選出先進個人。
學院自查階段(10月11日~10月13日):各學院自查、公示、彙總,10月14日上午将彙總名單(電子版和紙質版)上報學生處。
學生處審核階段(10月15日~10月20日):學生處審核、公示、報學校審批。
表彰階段(10月21日~10月25日):學校發文表彰,召開表彰大會。
二、先進集體及個人評選類别
1、先進集體三項:(1)先進班集體;(2)優良學風班;(3)文明宿舍。
2、先進個人七項:(1)優秀學生幹部;(2)三好學生;(3)綜合獎學金獲得者;(4)學習優秀獎學金獲得者;(5)特殊貢獻獎學金獲得者;(6)科技創新獎學金獲得者。
三、評選辦法
1、“先進班集體”的評選辦法嚴格按照《山西中醫學院班級考核及先進班集體産生辦法》評選。
2、“優良學風班”的評選辦法詳見晉中醫學[2014]7号《關于開展優良學風班評選工作的通知》文件中山西中醫學院優良學風班評比辦法進行評選。
3、“文明宿舍”的評選辦法嚴格按照《山西中醫學院文明宿舍評選條件》評選,在符合評選條件的前提下每班各評出1個。
4、“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的評選嚴格按照《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評選辦法》評選,其中“優秀學生幹部”按照班級人數的15%評選(團支部成員不參評),“三好學生”按班級人數的10%評選。
5、“綜合獎學金”、“學習優秀獎學金”、“特殊貢獻獎學金”、“科技創新獎學金”四類獎學金具體評選辦法詳見《山西中醫學院學生獎學金條例》。
四、名額分配
1、先進班集體(參加綜合測評班級總數15%):中醫臨床學院2個;中西醫臨床學院2個;護理學院3個;針灸推拿學院2個;中藥學院4個;醫藥管理學院3個;傅山學院2個;制藥與食品工程學院3個。
2、優秀學生幹部:中醫臨床學院3名;中西醫臨床學院3名;護理學院4名;針灸推拿學院3名;中藥學院5名;制藥與食品工程學院5名;醫藥管理學院4名;傅山學院2名;人文學院2名;基礎學院1名;學生自律委員會5名;杏林網工作站5名;大學生記者團5名;學生心理工作站5名;學習管理與指導中心2名(含成長講壇);青年創業聯盟1名;就業指導中心3名;學生會10名;社團聯合會30名。
五、注意事項
1、2013級、2014級、2015級學生嚴格按照大學生生活小秘書(四版)《山西中醫學院學生素質評價體系》、晉中醫學[2012]13号《山西中醫學院學生獎學金條例》、《山西中醫學院班級考核及先進班集體産生辦法》等有關規定進行評選。
2、2012級的學生嚴格按照大學生生活小秘書(二版)《學生綜合測評條例》、晉中醫學[2012]13号《山西中醫學院學生獎學金條例》、《山西中醫學院班級考核及先進班集體産生辦法》等有關規定進行評選。
3、各學院要高度重視評選工作,嚴格把關,細心審核,保證質量,堅決杜絕綜合測評及評優過程中的不正之風。
4、學生綜合測評工作要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走群衆路線。各班成立測評和評優工作小組,測評和評優工作在政治輔導員的直接領導下以班級為單位進行。
5、測評小組将測評結果和成績嚴格按要求填入統一表格(不得塗改),由輔導員簽字,在全班公示後,報學院核對、審批。
6、經學生處審核取消表彰名字的,名額将不再遞補。
7、學生處将在校園公示欄、學生處網站和“杏林學子園”網站公示一周後進行表彰獎勵。
8、校院兩級設立舉報電話:學生處3179968;護理學院3179841;中西醫結合臨床學院3179714;中藥學院3179905;針灸推拿學院3179706;中醫臨床學院3179726;人文學院3179911;醫藥管理學院3179917;傅山學院3179757;基礎醫學院3179701;制藥與食品工程學院3179908。
山西中醫學院
201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