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創造一個文明、禮貌、甯靜、清潔的生活休息環境,積極開展創文明宿舍活動。養成講衛生、愛公物、守紀律的良好風尚。特制定本規定。
一、評選條件
1、本宿舍同學能積極參加各項政治活動,完成學院及班集體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
2、自覺遵守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愛護公物,按時作息,節約用電、用水,樹立以校為家的思想。
3、講文明、講禮貌、講公德、講團結,上課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無酗酒賭博現象,每月出操率達95%以上,各種考勤名列前茅,本學年度無人受過任何違紀處分 (包括通報批評)。
4、本宿舍同學學習刻苦、成績良好。
5、宿舍衛生檢查均保持在良好以上。
二、評選辦法
1、以宿舍為單位申請。
2、凡申請參加文明宿舍評選的,必須符合上述條件。
3、必須客觀、如實、全面地向系、部寫出書面申請 (數據準确),系、部初評,再報院學生處。
4、院學生處進行全面審核後,報學院批準。
5、下列情況不能參加評比,詳見4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