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醫學院學生綜合測評條例

發布時間:2015年03月13日 來源:制藥與食品工程學院  作者:學生會

  一、總則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級專門人才,使學生成為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特制訂了學生綜合測評體系,以便于加強對學生學習、生活和成長的導向性,逐步實現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

  第二條:學生綜合測評成績由四部分組成,公式如下:

  總成績=A+B+C

  A=思想品德成績 (總分100分)×20%

  B=智體成績 (總分100分)×70%(三、四、五年級65%)

  C=能力成績 (總分100分)×10% (三、四、五年級15%)

  二、測評标準

  (一)思想品德成績(總分100分)

  1、政治思想(20分)

  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正确理解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關心國家大事,努力要求上進,立場堅定,無政治性錯誤。

減分:

(1)對四項基本原則有抵觸言行。                       -10

(2)參與封建迷信活動。                           -5

(3)院系組織的政治學習、講座、報告會缺勤。                 -1/次

(4)升國旗儀式缺勤。                            -1/次

(5)其他 (由政治輔導員掌握)。                        -0~5

資料來源:學工部、各系部、保衛處、輔導員

資料負責:團支部書記

  2、道德品質(17分)

  遵守社會公德,尊敬師長,尊重他人,為人正派,誠實守信,有責任心,有禮貌,勤儉節約,愛護公物,無違反道德的行為。

加分:無償獻血3分/次。

減分:

(1)違反公共道德,不遵守公共秩序。                    -2

(2)損壞公物,在校園内亂扔雜物。                    -2

(3)不尊重師長;在公共場所 (食堂、體育場等)、出入教學、辦公場所不禮貌。 -2

(4)打罵同學、參與打架等惡性事件。                   -2

(5)處事自私,極端個人主義突出 。                    -2

(6)吸煙、酗酒。                            -2

(7)其他 (由政治輔導員掌握)。                      -0-5

資料來源:學工部、各系部、保衛處、輔導員

資料負責:班長

  3、紀律觀念(15分)

  自覺遵守憲法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遵守校紀校規,無違法和違紀行為。

減分:

(1)有違紀記錄。                            -5/次

(2)義務勞動有缺勤記錄。                        -2/次

(3)上課、早操、會議缺勤、遲到、早退。                 -2/次

(4)上課、早操、會議請假 (事假、病假)。                 -0 5/次

(5)注冊無故遲到。                           -4

(6)注冊請假 (因急病住院、交通阻塞、意外事件)。             -1

(7)其他 (由政治輔導員掌握)。                      -2

資料來源:學工部、系部、輔導員

資料負責:生活委員、體育委員、組織委員、學習委員

  4、集體觀念(17分)

  基本分:(12~15分)

  有集體主義精神,關心集體,能夠參加學院的各項活動和公益性勞動,願意為同學服務。

加分:

被評為院先進團支部、班集體、團小組、文明宿舍的集體内每人+1分。

(1)承擔院、系部、班級公益性工作。                 +1/次

(2)為學院建設提出書面的合理化建議被采納。             +3

(3)其他。                             +1

減分:

(1)不參加院、系、班級活動。                    -1/次

(2)破壞集體榮譽和損壞集體利益,不接受幫助教育。          -2

(3)其他。                              -2

資料來源:學工部、各系部分團委、院、系學生會、輔導員

資料負責:班長、體育委員、宣傳委員、文藝委員

  5、宿舍衛生及表現(25分)

a衛生優秀宿舍成員。                          +23

b衛生良好宿舍成員。                          +20

c衛生合格宿舍成員。                          +16

d衛生不合格宿舍成員。                         +2

加分:

(1)衛生優秀宿舍長。                           +2

(2)衛生良好宿舍長。                           +1

減分:

(1)在宿舍内使用明火或電熱器,做飯。                   -1/次

(2)在宿舍内私自拉電線。                         -1/次

(3)在宿舍内拉床簾子。                          -1/次

(4)熄燈後大聲喧嘩、打鬧,影響他人休息。                 -1/次

(5)不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                       -1/次

(6)不整理内務。                             -1/次

(7)不按時歸宿。                             -1/次

(8)違反規定留宿他人。                          -1/次

(9)衛生不合格宿舍長。                          -2

資料來源:各系部、宿管科、學生會生活部、宿舍長、輔導員

資料負責:生活委員

附加分:(6分)

1受院級以上通報表揚(包括院級)+1分/次

2院級及以上稱号+3分(均不累加、省級另+1分)

3其它

(二)智體成績方面(總分100分)

為每學年的考試、考查課之平均分成績。

資料來源:教務處

資料負責:學習委員

(三)能力成績(100分)

1.研究能力(30分)

(1)科技競賽(同一作品或同一競賽,取高不累加)

a.全國大學生科技作品競賽三等獎以上者               25~30

b.省級大學生科技作品競賽三等獎以上者               20~28

c.全國大學生科技作品競賽優秀獎獲得者               23

d.全省大學生科技作品競賽優秀獎獲得者               18

e.參加院級各類科技競賽獲得者(一、二、三等獎)          13~15

f.參加全省大學生科技作品競賽,作品通過校級審核者         12

(2) 實用技能

a.通過國家英語六級考試                      10

b.通過國家英語四級考試、全國計算機二級考試            6

c. 參加國家英語、計算機等級考試                  2

d. 參加省級征文比賽(文學類)獲三等獎以上者(一、二、三等獎)   5~7

e. 參加院級征文比賽(文學類)獲優勝獎以上者(一、二、三等獎)   2~5

f. 在正式出版的報刊及《新中醫青年》(文學類)等發表文章者(不包括新聞、摘抄類 最高4分)                               1/500字

g.積極參加學院組織的各類征文比賽

(3)論文論著

a.國家級刊物發表論文者                        20

b.省級刊物發表論文者                         15

c.院級專業論文比賽中獲獎者(一、二、三等獎)             10、8、6

d.院級刊物發表專業類文章者(《新中醫青年》)              3/篇

資料來源:院團委、系部、學生會、輔導員及有關部門

資料負責:班長

2、組織能力(25分)

(1)學生幹部

a、  院團委委員,院學生會、學生社團聯合會主席團成員,《新中醫青年》主編、副主編。

+0~25

b、院學生會部長,社團聯合會部長,系學生會主席,社團主要負責人,分團委委員,《新中醫青年》責任編輯。                           +0~20

c、系學生會部長、團總支委員、班長、團支部書記。            +0~18

d、班委會成員、團支部委員、社團理事會成員、各部負責人。晨管部幹事國旗班成員《新中醫青年》編輯 。                           +0~15

e、院系學生會幹事、團小組長、宿舍長、《新中醫青年》見習編輯。      +0~10

說明:資料來源:院學生處、院團委、院學生會、學生社團聯合會、分團委、學生分會、輔導員對院系班三級學生幹部評分 (就高不累加)。

大學生記者團加分标準參照《新中醫青年》編輯部執行。

資料負責:班長。

(2)重點活動的策劃者和組織者(院團委或分團委備案或者認可)。

院級重點活動策劃者(文化節、社團活動月)                 +5

系部重點活動策劃者(文化節、社團活動月)                 +3

資料來源:院團委

資料負責:團支部書記

3.活動能力(45分)

(1)文化活動(10分)

a.積極參加校園文化活動                         +0~5

b.參加學校各類文藝團體成員(舞蹈隊、合唱隊等)             +3

c.積極參加省、市、院級文化比賽                    3、2、1

d.參加院級各類文藝比賽獲獎者(一、二、三等獎)            3、2、1

e.參加省級各類文藝比賽獲獎者(一、二、三、優秀獎)         6、4、2、1

說明:以上各項可以累加最高10分,以下相同。

(2)體育活動(10分)

a.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及班級體育活動。                     +5

b.參加國家級、省市級、院級體育比賽。                    +2

c.參加學院運動隊成員

d.院級體育比賽獲獎(在b的基礎上累加)                  3~5

※院級比賽第一名。                            +5

※院級比賽第二名、團體第一、二名。                    +4

※院級比賽第三名、團體第三、四名。                    +2

※其他名次。                                +1

e.國家級、省市級體育比賽獲獎(在b的基礎上累加)

※第一、二、三名。                       +8、6、4

※其他名次。                          +2

(3)社會實踐活動(10分)

a.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圓滿完成實踐任務                  +5

b.寫出體會深刻、有較高參考價值的社會實踐報告               +2

c.獲院級表彰                               +2

d.獲省級表彰                               +3

(4)社團活動

a.經考核被評為優秀(A級)社團成員                  0~15

b.經考核被評為良好(B級)社團成員                  0~10

c.經考核被評為一般(C級)社團面員                  0~5

資料來源:學生處、團委、體育部、社團聯合會及相關部門

資料負責:班長、文藝委員、體育委員、組織委員

  三、測評注意事項

  (一)因同一項受獎勵或處分者,獎勵以最高分加分,處分以最低分減分,不重複加減分。

  (二)凡加分要有加分依據,如榮譽證書、論文原件等,或經有關部門認同的依據。

  (三)凡屬靈活掌握的加減分項目,均應由輔導員同意确定。

  (四)各項規定如有不清楚者或有加減分以外規定之情況,需請示學生處。

  四、測評步驟

  (一)學生綜合測評工作要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走群衆路線。測評工作在年級政治輔導員的直接領導下以班為單位進行。

  (二)綜合測評每年進行一次,在新學年開始後第一個月内完成。

  (三)測評前,團支部、班委會要按綜合測評标準将上學年本班同學涉及測評的實際表現從各部門索要資料并彙總公布。每個學生根據本人實際表現,對照綜合測評标準,認真進行自我總結自我測評。

  (四)各班必須成立測評小組,由各項資料負責人組成。各項資料負責人根據所收集資料對照同學自我測評進行檢查并打分。輔導員對同學自我測評和小組測評的差異進行評定。

  (五)測評小組将測評結果和成績填入統一表格(不得塗改),由輔導員簽字,與全班同學見面後報學生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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