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醫學院學生預警制度實施辦法

發布時間:2015年03月13日 來源:制藥與食品工程學院  作者:學生會

  為貫徹教育部《關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的若幹意見》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學風建設,發揮學校、學生、家庭三結合教育的功能,保證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山西中醫學院學生學籍管理細則》、《山西中醫學院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特制訂本辦法。

  第一條  學生預警是指學校針對學生在學習、生活中出現的一些情況,及時提示、告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可能産生的不良後果,并有針對性地采取相應的防範措施,通過學校、學生和家長之間的溝通與協作,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的一種信息溝通和危機預警制度。

  第二條  本預警的對象是指學習成績突然下滑、補考門數較多,或曠課、違紀等方面的我校全日制本科學生。

  第三條  學生預警分為學籍預警和紀律預警兩類。

  1. 學籍預警

  Ⅰ級預警

  此項預警針對學習質量嚴重下降的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Ⅰ級預警通告。

  (1) 學習成績比前一學期嚴重下滑者;

  (2) 無故缺課,累計超過該課程教學時數四分之一者;

  (3) 無故不參加考試、考查者;

  (4) 其他需要進行學籍預警者。

  Ⅱ級預警

  此項預警針對瀕臨留(降)級的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Ⅱ級預警通告。

  (1) 一學期内缺課時數超過該學期總課時數的三分之一而未辦理休學手續者;

  (2) 經補考後一學年内累計有三門課程或兩門主要課程不及格者;

  (3) 其他需要學籍預警者。

  Ⅲ級預警

  此項預警針對瀕臨退學的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Ⅲ級預警通告。

  (1) 由他人代替考試、替他人參加考試、組織作弊及其他作弊行為嚴重者;

  (2) 未辦理手續,請假連續兩周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者;

  (3) 經補考後累計達三門主要課程或四門課程不及格者;

  (4) 休學期滿,在學校規定期限内未提出複學申請者;

  (5) 其他需要學籍預警者。

  2. 紀律預警

  Ⅰ級預警

  此項預警針對瀕臨記過處分的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Ⅰ級預警通告。

  (1) 違反學校規定,影響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場所管理秩序,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即将給予記過以下處分者;

  (2) 因無故曠課即将給予記過以下處分者;

  (3) 每學年開學未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且未辦理暫緩注冊手續者。

  (4) 其他需要進行紀律預警者。

  Ⅱ級預警

  此項預警針對瀕臨留校察看處分的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Ⅱ級預警通告。

  (1) 違反學校規定,影響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場所管理秩序,據情節嚴重程度,即将給予留校察看處分者;

  (2) 參加或組織學生參加非法營銷等活動,組織、參加非法團體,印刷、散發非法傳單等印刷品者;

  (3) 無故曠課即将給予留校察看處分者;

  (4) 其他需要紀律預警者。

  Ⅲ級預警

  此項預警針對瀕臨開除學籍處分的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Ⅲ級預警通告。

  (1) 違反學校規定,影響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場所管理秩序,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即将給開除學籍處分者;

  (2) 無故曠課即将給予開除學籍處分者;

  (3) 其他需要紀律預警者。

  第四條  預警的實施

  1. 對于所有受到預警的學生,各班輔導員要逐個談話,學生本人要根據談話情況制訂改進計劃。輔導員要及時和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并作記錄。對于受到“Ⅲ級預警”的學生,原則上由各學院主管領導負責進行談話。

  2. 學籍預警于每學期第4教學周,由各二級學院按照本辦法下達《山西中醫學院學生預警通知書》,并統計彙總預警名單,上報教務處。紀律預警要及時下達《山西中醫學院學生預警通知書》,學期末彙總上報學生處。

  3. 各學院應準确掌握預警學生在校的學習、生活情況,做好相關記載;與預警學生或其家長的談話(電話)等工作情況應有記錄備案。

  4. 對于所有受到學籍預警的學生未參加重修者,限在一學年内參加不及格課程重修考試。

  第五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學生處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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