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醫藥院校學生行為規範(試 行)

發布時間:2015年03月13日 來源:制藥與食品工程學院  作者:學生會

  高等醫藥院校學生是我國社會主義事業重要的後備力量, 畢業後将從事拯救生命、保護人民健康的崇高職業。為了培養他們成為德、智、體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接班人和品德高尚的醫師, 除要求遵守國家教委頒發的《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外,還須要求他們自覺遵守以下行為規範。
  一、立志獻身于祖國醫藥衛生事業,救死扶傷,實行革命的人道主義。培養高尚的醫藥職業道德, 以白求恩為榜樣, 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二、學習和宣傳我國醫藥衛生工作方針、人口政策及各項衛生和藥政法規。
  三、刻苦鑽研業務, 掌握醫藥科學基礎理論、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努力做到政治堅定、技術優良。
  四、要視病人如親人, 不可為學習技術而增加病人痛苦,影響病人康複; 要嚴格保守病人信托的一切秘密和隐衷; 要學會做病人的思想工作, 幫他們解決因疾病造成的心理負擔, 增強戰勝疾病的信心。
  五、培養嚴謹的科學作風,嚴格執行醫藥技術操作常規。
  六、勤儉節約, 合理使用實驗動物及各種實驗材料, 珍惜和愛護實驗标本和教學、科研、醫療設備。
  七、廉潔克己,不借實習之便弄虛作假,牟取私利。
  八、嚴格遵守實習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尊重指導老師,認真完成實習任務。
  九、積極參加醫護勞動和社會預防醫療工作,提高實踐能力, 了解衛生醫藥國情,增強社會責任感。
  十、服從國家分配,為解決我國農村、基層缺醫少藥的現狀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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